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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业务经理:陈芳军
展业证号:
110000300200011633
资格证号:
200103110000000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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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热线: |
1381130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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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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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首页 》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特色 》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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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十四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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